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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关注丨黑龙江电视台:出借银行卡 赚“快”钱 缓刑判决敲醒贪念

发布时间:2026-04-27 15:33:53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部分群众存在认知误区,认为只是出借银行卡、没有直接参与诈骗,无需承担法律责任,这种想法是错误的。电信网络诈骗的赃款转移,离不开这类下游帮助行为,此类行为不仅为诈骗分子提供了便利,更是直接侵害了被害人的财产权益,扰乱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社会危害性极大。


      在这里提醒公众,切勿因贪图小利,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要妥善保管个人银行卡、手机等支付工具,拒绝任何形式的出借、出租、出售,守住法律底线,远离涉卡类犯罪,避免因一时贪念付出惨痛的法律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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