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以来,道里区人民法院新农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了一系列“无讼村居”创建工作,包括面向各村镇印发“无讼村居”绿皮书,制定创建“无讼村居”工作方案,赴各村镇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联席会议研讨,切实贯彻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打好乡村全面振兴漂亮仗,绘就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新画卷”的指示,积极探索创建新时期“枫桥式人民法庭”之路。

一是非诉调解“挺在前”。新农法庭牢固树立解纷关口前移意识,广泛应用非诉调解机制,专门选派业务骨干成立诉讼服务团队,集中优质司法力量处理包括诉前调解在内的一系列工作,积极总结类案调解经验,助推无讼精神植根乡镇。在法庭近期办理的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中,葛某拖欠陈某工资2万余元,且经承办法官调查,原告陈某身患重病,即将无力救治。诉讼服务团队多次联系被告葛某,告知其陈某的情况,劝导其尽快给付,以确保陈某能及时得到治疗。经诉讼服务团队一再沟通,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一致,当场拟定还款计划书、签订调解协议。另一起案件中,那某、赵某二人拖欠哈尔滨某公司货款。该案件事实清楚,但诉讼双方态度均比较强硬。考虑到被告在外县,往来不便、易增诉累,承办法官决定依托人民调解平台线上调解,并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大量的沟通,以期切实定纷止争、案结事了。最终双方就还款计划达成一致,在人民调解平台上签署了调解协议。

二是深研矛盾“居中点”。乡镇社会关系存在单一性和强地缘性的特点,纠纷双方甚至多方存在诉讼主体重复的可能性较大,需要在调查乡土民情上下力气、在厘清纠纷“居中点”上下功夫,才能避免衍生更多社会问题,真正化纷解怨。2023年底,新农法庭受理两起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案件。第一桩案件的原告因地上物补偿款分配争议而将被告王某诉至新农法庭,而第二桩案件的原告也起诉被告王某主张地上物补偿款。法庭注意到两案件被告王某系同一人,且两案件均与地上物补偿款分配有关,其中第一桩案件的原告还与被告王某有亲戚关系。承办法官找准问题症结,当即与两案当事人沟通,将被告王某和地上物补偿款分配问题置于两案“中点”,从三方的合作关系、亲情友情、同村情谊等角度展开,积极助推和解。经承办法官多次努力,两案件均调解成功。

三是保障解纷“大后方”。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提高基层治理服务水平,与基层政法战线的共建共治密不可分。新农法庭按省法院“四化四解四到位”工作要求,与新农镇、榆树镇、太平镇下辖的3个司法所分别签订了委派调解协议,协调3个镇政府、5个村委会委派共16名人民调解员进入道里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平台,推进“四所一庭一中心”建设。积极落实“一村一法官”工作要求,在新农镇、太平镇、榆树镇25个村屯设立驻村工作站,同步建立法治宣传、指导培训、摸排走访等长效机制。法庭设诉前调解对接室,包含法律咨询、诉前调解、诉前分流等职能,目前排查案件400余件,诉前分流案件411件,发送司法建议13份,诉前调解案件62件。此外,新农法庭通过新农镇、太平镇、榆树镇向各村及社区下发创建“无讼村居”工作方案,同时制发“无讼村居”绿皮书供指导使用,并拟在新农镇新农村、新农镇前进村、太平镇太平社区设“无讼村屯”“无讼社区”工作试点。2024年2月5日,新农法庭联合新农镇、榆树镇、太平镇开展2024年新农法庭人民调解员培训会,邀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现场授课,切实增强调解员解纷止争能力。